根據湖北省政府有關文件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編辦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用編計劃及崗位申報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18〕3號),結合江陵縣教育事業(yè)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江陵縣教育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非新機制教師)60名,其中小學教師32名,初中教師28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學段學科及人數
小學學段:語文9人、數學13人、英語5人、體育3人、音樂1人、美術1人。
初中學段:語文7人、數學5人、物理4人、化學4人 、 歷史1人 、英語7人。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思想政治素養(yǎng)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志愿到農村鄉(xiāng)鎮(zhèn)學校任教,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
3.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yè)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身心健康,適應農村鄉(xiāng)鎮(zhèn)學校工作需要。
5.報考小學和初中教師崗位的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具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師范專業(yè)畢業(yè)報考小學、初中教師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但應在第一個三年聘期內取得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報考低學段崗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報考高學段崗位。
7.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三、筆試報名時間、方式:筆試內容、時間、地點、成績查詢及成績計算方法等相關要求與湖北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機制教師招聘要求一致。
(責任編輯:方繪)